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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2學期補行評量日期

發佈者 : 吳資料組長
一、評量範圍以該學期教學內容為原則。
 二、除有不可抗力因素外,逾期未參加者,視同放棄補行評量之機會。
 三、本次補行評量對象為學習領域學期成績未達丙等(六十分)之學生。
 四、依規定補行評量及格者,該學習領域成績以六十分計。
五、補行評量名單公告中廊。
 六、補行評量時程:9月2日-3日,地點:圖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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