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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函轉教育部101年12月25日臺軍(二)字第1010239194號函修正之「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13日臺教學(五)字第1142800408B號函(如附件)辦理。

參考網址:https://bully.moe.edu.tw/news/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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