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1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1946A 號令修正「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辦理(如附件1)。
二、 有關本要點第四點建立特定人員名冊摘述重點如後:
(一) 每學期開學日起三週內經導師、校內之任課教師、專業輔導人員或職員工觀察後,或由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主動反映,依特定人員類別提報特定人員名冊(格式如附件2),交由相關業務承辦人(或指定專人)彙整,並召開會議審查,經審查後之特定人員名冊應簽請校長核定。
(二) 學期中發現學生施用或持有不明藥物,或觀察生理或生活狀態,認有可疑為施用或持有毒品之情形,應簽請校長核定納入特定人員名冊。
三、 本案爰請各校依本要點辦理。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1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1946A 號令修正「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辦理(如附件1)。
二、 有關本要點第四點建立特定人員名冊摘述重點如後:
(一) 每學期開學日起三週內經導師、校內之任課教師、專業輔導人員或職員工觀察後,或由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主動反映,依特定人員類別提報特定人員名冊(格式如附件2),交由相關業務承辦人(或指定專人)彙整,並召開會議審查,經審查後之特定人員名冊應簽請校長核定。
(二) 學期中發現學生施用或持有不明藥物,或觀察生理或生活狀態,認有可疑為施用或持有毒品之情形,應簽請校長核定納入特定人員名冊。
三、 本案爰請各校依本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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