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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辦理「臺中市中等學校少年事件教育行政研習訓練」

說明:
一、 依據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8月12日中院平調和字第1130061544號函辦理。
二、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訂於113年9月25日(星期三)於臺中市教師研習中心(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71號)辦理「臺中市中等學校少年事件教育行政研習訓練」,請本市各公私立國中、高中學生事務處人員報名參加並惠予公 (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三、 本研習採網路、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報名(紙本報名表如附件),請於113年9月11日(星期三)前完成報名(網路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N1AQigQYFQyMEUG56)。
四、 旨案研習課程與校園學生事務處置及學生管教有所相關,爰請各校積極派員參加,俾使學務及輔導工作推展順遂。倘有相關提問可先期郵寄承辦單位信箱(weng927@judicial.gov.tw),以利現場答覆。
五、 檢附報名簡章、報名表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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