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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申請案

發佈者 : 蘇設備組長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78502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偏遠地區學校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鼓勵偏遠地區學校整合「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申請旨揭計畫,偏遠地區學校旨案計畫最高得申請經費新臺幣20萬元,並放寬得以代理教師擔任,且以具有合格教師證書者為優先。
三、 請欲申請之學校依實施注意事項,於113年2月2日(星期五)前檢送「提案申請表」、「經費概算表」、「送件檢核表」(均含各一份word檔及一份核章彩色掃描之PDF檔)上傳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bGSyV7Pqar3qZ5by6【提案申請表,限制頁數上限為10頁(含相關附件,其附件不含經費概算表與檢核表)】,俾利辦理後續初審事宜,請務必依限送件,逾期恕不受理。
四、 為利學校持續推動中長期閱讀教育規劃,113學年度調整申請方式如下:
(一) 試辦申請二學年度執行計畫:倘110學年度至112學年度連續三年皆獲補助之學校,得申請二學年度執行計畫,不受閱推教師是否連續三年同一位教師之限制。
(二) 申請一學年度執行計畫:若非上開學校,得申請單一學年度計畫。
五、 自113學年度起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將不設送件上限額度規定,本局援例對各校提報計畫內容與辦理教師資格先行審核。另如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補助,將採部分補助方式辦理,其餘自籌款經費由受補助學校自行負擔,請有意申請者,務必評估校內預算運用。
六、 檢附113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實施注意事項、送件檢核表、一學年度計畫提案申請表、二學年度計畫提案申請表及經費編列原則各1份。
七、 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人:趙子萱助理,(02)7749-5428,twlyf2009@gmail.com,林奕吾助理,(02)7749-5426,lin150@n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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