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辦理109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實施計畫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6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68559號函辦理。 二、 為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之宣導,請於旨揭期間融(排)入班週會時間辦理相關宣導活動,密集推廣犯罪被害預防及被害人保護之認知。 三、 請透過公共刊物、演講、壁報、漫畫、作文、唱說比賽、短劇比賽或舉辦實務研討等方式,配合辦理犯罪被害人保護之宣導,強化師生對於犯罪預防及保護之觀念,以促進社會安全。 四、 實地舉辦各式活動或座談,應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防疫指揮中心暨「臺中市政府因應 COVID-19 疫情防疫規範」各項防疫措施。 五、 檢附法務部109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實施計畫及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各1份。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http://www.avs.org.tw/home_ch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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