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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狂犬病疫情擴散宣導防疫措施

說明:
一、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 疫局112年3月13日防檢一字第1121471009B 號函辦理。
二、 因應近日苗栗縣卓蘭鎮及泰安鄉新增為鼬獾狂犬病陽性案例疫區及本市和平區發生陽性鼬獾咬人事件,請協助加強宣導民眾應確實遵守「二不一要」原則,即不接觸野生動物、不棄養寵物、要每年帶犬貓注射狂犬病疫苗,未依規定注射疫苗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另倘發現疑患狂犬病野生動物屍體,請通報本處採樣送檢。
三、 檢附本處辦理犬貓狂犬病疫苗及晶片巡迴注射活動宣傳單1份,惠請協助廣為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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